今年以来,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公安局以深耕善治为抓手,积极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联合县法院创新推行“执行110警务”协作机制改革,有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。
凝聚全力,实现执法司法共享
充分整合公安、法院的人、财、物资源,从组织领导、工作保障、基层基础上确保“执行110警务”协作机制改革走深走实。制定出台《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》,成立“执行110警务”协作机制领导小组,县公安局、县人民法院“一把手”任组长,公安法制、刑侦等8个部门,法院执行局等4个部门“一把手”为成员,推动“执行110警务”协作机制改革上升为“书记工程”。
(相关资料图)
抓好资源融合,公安、法院分别划拨资金200余万元作为“执行110警务”专项工作经费,将公安办案中心供法院办理执行案件时使用,法院调解室供公安调解矛盾纠纷时使用。抓好制度融合,建立绩效考核、联席会商、联动协作等多项配套制度,纳入县委政法委督导重点,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,有效解决工作困难,全面推行科学合理、权责清晰、配合顺畅的“执行110警务”新模式。
夯实指挥工作基础,在沙溪镇法庭成立全省首家“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”,公安、法院分别派科级领导干部1人、业务人员2人入驻办公,负责全县“执行110警务”统筹协调。夯实执行工作基础,依托派出所建立“执行110警务协作站”14个,公安、法院分别下沉21名公安民警、9名司法警察到执行警务岗位,落实“执行110警务”具体工作。夯实调解工作基础,在县局交警大队、辖区未设置基层人民法庭的派出所建立巡回法庭11个,驻队、驻所处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、群众纠纷诉求案件。
公安发力,推动强制执行提质增效
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信息情报优势、专业技能优势,助力法院解决好执行难问题。联合出台《执行110工作指南》《执行110警务协作办法(试行)》等制度,细化具体工作要求。先后组织开展综合性业务培训11场次,覆盖公安、法院工作人员400余人次,确保相互熟悉工作职能和任务,开展“执行110警务”时紧扣法律规定不越线、紧跟发展形势不偏题、紧扣工作实际不跑调。
发挥“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”统筹作用,根据执行案件和被执行人实际,建立红、黄、蓝三个线索预警等级,根据紧急程度分类核实处置。依托“执行110警务协作站”前沿阵地,严格执行“24小时”勤务,对举报线索快速核查、快速处警。实现辖区“执行110警务”线索从受理到当事人拘传不超过40分钟。
协助法院开展“核查被执行人信息、查找被执行人、核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、代为查扣被执行人车辆等财产、对执行现场开展安保警戒”五项重点工作,利用夜间突袭、假日执行、警示敲打等多种方式,精准、快速执行到位。自“执行110警务”机制运行以来,共开展公法联手行动315次,出动警力638人,拘传被执行人184人,司法拘留18人,执行到位金额1589万余元。
法院助力,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
充分发挥法院在法律法规、查封扣押、警务力量中的优势,借力抓好公安机关纠纷调解、案件查处和应急处置工作。依托巡回法庭,以庭前调解为主、快审快判为辅,将涉及民事诉讼的案件纠纷处置在前、处置在快、化解在小、化解在了。自巡回法庭设立以来,调解各类纠纷问题861起,处置疑难信访案件4件,一般民事案件平均发案率降低约20%,案件办理周期缩短约60%,诉讼费用降低约30%。
对法院移交的“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”“妨碍公务”“非法处置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”或涉及被执行人的违法犯罪,公安机关快速受理、调查。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其他涉及财产冻结或诉讼保权的刑事案件,法院快速冻结、查扣。形成紧密配合、通力协作的案件联查机制。改革以来,公法配合侦办刑事案件13件,移送起诉4件4人。
在面临重大案事件处置、急难险重应急处突任务时,“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”将进行力量统筹,形成公安、法院齐抓共管。改革以来,公法联合处置某煤矿公司工伤赔偿案、熊某非法阻工事件、米某某独栋房屋拆迁、日化厂家属院腾退等重大案事件7件,未发生一起意外事故和负面舆情。(余长洋、刘家宏、景飞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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