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潇湘晨报综合 近日,石门法院联合石门公安远赴广东开展异地执行,将被执行人杨某长达一年未给付的抚养费一次性执行到位。石门法院微信公众号日前公布了这一案例。
2018年,杨某与骆某经法院调解离婚,约定杨某每月给付婚生子抚养费1500元,该费用承担着孩子的日常开销和自闭症干预治疗费用。按约定履行一段时间后,杨某不再按月给付抚养费并拖欠长达一年之久,骆某无奈只能寄希望于法院执行。
了解具体案情后,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杨某,谁知杨某一面跟执行法官说自己没钱,一面又在微信上跟骆某炫耀自己每月工资八九千,但就是不想给付抚养费。执行法官知道后,立刻对杨某财产状况展开全方位调查,了解到其每月确有几千元的工资收入。同时,骆某也表示自己小孩的干预治疗费用已急需缴纳,希望法官能尽快帮其追讨抚养费用于治疗。
执行法官将案件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后,考虑到被执行人有明显拒执行为且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切身利益,院党组高度重视,将杨某拒执线索第一时间移送给公安处理,并立即派出执行团队联合公安干警一起远赴广东异地执行,面对公安和法院的双重压力,杨某仅用一天时间,就将拖欠的一万多元抚养费凑齐并支付给了申请人。
(一审:余画 二审:蒋俊 三审:王亚奇)关键词: